第223章 情绪不够(2 / 3)

让我歇歇,我好困……呼呼呼……”

堂堂看门狗,居然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下沉沉睡去,毫无危机紧迫感。

没奈何,沈崇扛起狗子往回走了几里路,回到小钢炮越野上,开车走人。

他先去牌楼镇上的老家宅子看了眼。

这套沿街的平房的木门已快十年没被人打开过,门锁都完全锈蚀掉了,沈崇在家里翻出来的钥匙都插不进去。

他想了想,索性还是别进去了吧。

记得当初走时,就没在里面留什么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如今里面的家具和那点不顶事的家电早已不能用了,想住里面更是不可能。

要想把里面重新收拾到能住人,没个一两天功夫不可能。

时间不等人呐。

也罢,走吧,先随便在镇上找个旅馆住着,等回头忙完了再说。

他把车开到了街口,终于找到家靠谱的带停车位的旅店。

店老板是生面孔,抄着外地口音,应该是这些年新搬来的小老板,没能认出沈崇来。

写了个房间,把狗子扛回去放椅子上蜷缩着。

给这货补垫上层毛毯,让它睡更舒服,沈崇也沉沉睡下。

三天之后,他发现自己低估了此事的难度。

尽管他再次扩大搜索面,开着车几乎将牌楼镇与临江镇跑了个遍,依然一无所获。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两镇派出所,这几天没有任何一起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说明那货还没来得及,又或是还没准备好搞事。

寻常人到派出所打探这些事情倒没那么容易,但沈崇不会。

在他的老家有句俗话,混子从良当警察。

倒不是说警察队伍业务素养不高,而是很多混子突然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行当时,反而对曾经让自己特别畏惧又或是反感的职业很感兴趣。

于是乎,这些人往往相约直奔警校,在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学习与重新改造之后,毕业了有机会就回原地转而从警了。

这概率不说百分百,但比起普通年轻人却高得多。

两镇派出所里都有沈崇当年的熟人,关系不算特别铁,没有他最死党的兄弟。

但如今的沈崇勉强开的也是二十来万的越野车,穿着打扮气质上更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给人造成了在外面勉强混出头了的错觉,他面子还是能卖一点的。

当然,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崇每次打听消息都刻意与人表示,不要给别人透露自己回来了。

他怕的麻烦不是当年那些无关痛痒的仇家,而是记忆中那群与自己最后相处得极不愉快的亲戚们。

大爷我现在忙着拯救世界,可没功夫伺候那群难缠的亲戚。

血浓于水?

不存在的。

从前身背上行囊孤身前往蜀都那一刻,就没有了。

“老大,现在咱们怎么办呢?我的妖元能力每天都被你艹到极致,我感觉我……”

“快升阶了?”

“呸!要不是怕影响嗅觉,我惆怅得想学你以前那些朋友们抽烟。”

“抽烟不好,伤身体。你想成为第一个得肺癌而死的抽烟田园犬妖吗?”

“老大你加这么多前缀,就是为了让我对号入座吧?”

沈崇起身,踢了脚身边的小石头,“后天就是清明节,我五天之后就得回去参加新人挑战赛,不能这样耗下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你有新点子了吗?”

“没,我们去临江镇碰碰运气,找那个……丢了儿子的哥们聊聊。”

“和他聊有卵用啊!”

“我觉得可能是我的决心还不够坚定,导致我有一项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