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 国不知有民(2 / 3)

语,试着用英语和面前的农民沟通。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我们已经被清帝国抛弃,成为一群没有家的流浪汉。”农民表情没多少凄然,看上去很是洒脱。

“我看你生活的不错。”陈老头指着农民胯下的夸特马示意,又指了指田里的耕牛。

“这要多亏里姆先生的帮助,我在这里为里姆先生工作,每为里姆先生开垦一英亩荒地,我就可以得到一美元,这匹马还有那两头牛都是我用贷款买的,里姆先生把这些东西卖给我的时候打了折扣,只需要三百美元,我就能获得这一切,如果我想还清这些债务,我要为里姆先生开垦三百亩荒地,上帝保佑,我已经完成了一多半,我想或许到明年,我会拥有一个我自己的牧场。”说到牛和马,面前的小伙子马上变得滔滔不绝,言语间对李牧的感激毫不掩饰。

比起小伙子说的内容,更令陈老头感到恐惧的是,这个小伙子说到“上帝保佑”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

真该死,难道他们都信奉了那个什么天主教?

“你,信奉天主教?”陈老头试探性的问,期待能听到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对,圣公会,你得知道,要想让这些洋人接受你,你总要信奉点什么,其实信奉什么真的无所谓,只要有信仰就可以,我本来信奉太上老君,但是这里没有道观,只有一座教堂,所以每到礼拜日,我也会去教堂里参加活动,只不过别人说‘阿门’的时候,我会说‘无量天尊’,反正他们也听不懂汉语——”小伙子说的眉飞色舞,明明挺让人伤感的一件事硬生生弄成了欢乐多。

陈老头微微点头,其实陈老头能理解小伙子的选择,身处在这个环境中,如果换成是陈老头,恐怕也没有太多选择。

“那么你的辫子是怎么回事?”陈老头问到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关于这个,我也没办法,作为一个男人,留着一个辫子让太多人取笑我,如果是在清帝国,所有人都有辫子,我也会习以为常,但这里是古巴,其他男人都是没辫子的,我们这一群留着辫子的人就成了他们口中娘们一样的人,如果不剪掉辫子,你就无法变成一个正常人,也就无法赢得正常的眼光,所以我只能选择剪掉它。”小伙子坦诚,并没有找其他理由。

“但是这样一来,你恐怕终生无法返回自己的家乡,这样值得吗?”陈老头能理解小伙子的选择,但还是忍不住追问。

在美国待了一年,陈老头已经不是刚来美国时那么迂腐,斯普林菲尔德现在很多华人嘛,其实陈老头之前也接触过很多华人,了解他们的辛酸苦辣,也当然了解他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现在这么问,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

“先生,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来古巴之前,我出生在一个拥有七个孩子的贫寒之家,我们家没有足够的食物,无法养活所有的孩子,所以我们只有四个兄弟姐妹长大成人,我之所以来到古巴,是因为如果我继续留在家乡,那么等待我的只有被活活饿死一条路,所以虽然我很想念我的家乡,但我不会回去——”小伙子说完,拍拍胯下的夸特马,指着远处的耕牛信心满满:“实际上,我很希望里姆先生能代替我回去一趟,把我的家人接过来,我现在有一匹马,还有两头牛,这在家乡是不可想象的事,我们做梦都想拥有这一切,但永远不可能,我父亲种地的技术远远比我高明,也比我更勤劳,但辛勤工作了一辈子,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无法养活,我想让他能够活的轻松一点,只要来到古巴,想实现这一点并不难。”

小伙子很乐观,表现出来的自信令人惊讶,陈老头毫不怀疑小伙子能实现他的理想——让他的父亲生活的更轻松一点。

“最后一个问题,可能你已经看出来了,我是清帝国的官员,而且是品级较高的高级官员,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