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过身,拉着两个人儿媳,带着几分哭腔幽幽地道:“走,回去。”
沈傲看到最后,比起这个老妪这么尽善尽美的演技,在心里直感自叹不如啊
这件事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只用了两个时辰,便传遍了整个汴京城。
比之先前的作诗,更加轰动,但凡是认识不认识的,只要说了话,便忍不住提起此事,接着发表一番议论,品头论足。
这种事自然也是有争议的,流传的人自然是一口咬定,是那一家子的男丁看到了颦儿,接着茶饭不思,死了。
可是毕竟过于耸人听闻,听了的人,自然觉得不可思议,接着便摇头,提出种种疑问,结果很多时候,许多人为这里面的争议吵得不欢而散。
不过整个汴京的人,却都记住了颦儿这个名字,提起这个颦儿,自然而然的,许多人便会借用自己的想象,去猜测这个美人儿有多美,记忆中最完美的女人是什么模样,颦儿就化身成了什么模样,一些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倒也懂得借势的道理,见颦儿的知名度蹿升,便开始画各种版本的颦儿画像,或为她写诗作词,倒是为自己抬了不少身价。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此刻却是饭桌前狼吞虎咽,捋着袖子,吃饱喝足
等到只剩下一桌子狼狈的时候,沈傲摸着肚子,心情大好地呵呵直笑。
这个时代的炒作效果太给力了,哥们一出手,就足以让整个汴京城轰动,看来别说是颦儿,就是春哥,沈傲也有捧起来的自信。
心里虽然欢乐地想着,却是作出一副君子的矜持,对周恒道:“表弟,今夜你就睡在这里,监督大家把衣裳赶工出来,要按着我的设计来,莫要耽误了。”
周恒啃着一只鸡腿,嘴里支支唔唔地应了,看到表哥今日与平时不同,飞快地狼吞虎咽一番,将鸡骨丢开,问道:“表哥,为什么教我在这里看着?你夜里有事?”
沈傲板着脸道:“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十全的准备,但是许多事却是难以预料的,要想做到百战百胜,就必须知己知彼,所以表哥今夜打算牺牲一下,去打探打探消息。”
周恒噢了一声,却又觉得不对头,下意识地问道:“去哪里打探?”
沈傲语重深长地扶着桌子道:“表弟啊,你真是榆木脑袋,我问你,这汴京城,哪一个勾栏的实力最强?”
说到这个,周恒便眉飞色舞地道:“自然是莳花馆,莳花馆的艺伎名冠汴京,往年,都是她们屡屡夺魁的。”
沈傲一拍大腿,道:“是了,所以表哥打算今夜潜入莳花馆,将莳花馆的全盘计划打探出来,这个打算很大胆,也很有危险,但是想到那赏金,表哥就下定了决心,就是再危险,也不能阻挡我们夺魁的脚步,表弟……”
见周恒还想继续说话,沈傲连忙拍了拍他的肩,目光坚定地道:“你不要劝我,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是表哥,危险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
周恒很认真地道:“表哥,这么危险的事,我想我也可以承担的,至不济,我们可以一起承担吧”
靠,表弟装得也太像了,好无耻。
沈傲断然拒绝,虎着脸道:“君子不立危墙,我意已决,不要再说了。”
说着,沈傲便站起身来,去寻自己的纸扇。
和表弟一起去莳花馆,压力有点大,沈傲虽然已经被玷污了,却还是希望表弟能够卓尔不群的,保住表弟的纯洁要紧。
好不容易磨到天黑,汴京城的夜晚喧闹极了,万家灯火点缀在夜空之下,与星辰连接成线,那熙熙攘攘的游客接踵而过,卖瓜果、糖葫芦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吆喝,声音都嘶哑了。
沈傲步行在人群中,在人群中推挤,感觉有点儿吃不消,第一次逛夜市,感觉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