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杭城的标准,盗窃罪立案金额是3000元以上。
林北的电瓶车新车也才不到两千块,确实不够立案。
但,盗窃罪立案标准并非只看金额,也看次数!
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是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
哪怕三次偷的都是价值一分钱的东西。
同样构成盗窃罪。
只不过数额小的话,量刑可能会相对较轻,但罪名成立肯定是没毛病的。
林北早就听闻附近经常有人丢电瓶车,没想到现在轮到自己中招了。
这么多起电瓶车失窃案,说不定都跟这个叫“周利奇”的家伙有关系。
当然,这只是林北的猜测,不能肯定。
反正搂草打兔子,顺带手的事儿呗。
反正身怀高级黑客技能,调查起来也不费事儿。
他要没偷那么多次也就算了,如果真是多次犯案……
那就当是离开杭城之前,最后给杭城的帽子叔叔,送一笔业绩。
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