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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林北没准备落井下石,赶尽杀绝的。
可谁让吴云龙那小子,都被警察拘留了,还是那么的桀骜不驯,在调解室里调解的时候,不但没有深刻反省,诚恳道歉,反而还变本加厉地威胁林北。
而且还是拿妹妹来威胁林北。
林北可不是惯着孩子的家长。
既然吴云龙这么找死,那只好成全他。
虽然他那些威胁的话,多半是口嗨放狠话,可谁又能保证他不会脑子一热,干出一些过分的事情呢?
为了消除所有的隐患,也为了念头通达,那么,只好让他在里面多待几年。
待到足以磨平所有棱角。
过个七八年十来年再出来,想必也就没有心气儿再去做某些危险的事了。
可单凭一个敲诈勒索罪,貌似分量不够。
不过没关系,林北是干啥的?
高级黑客技能是干啥的?
这对于他来说,完全就是小菜一碟。
键盘一打,拿出刑法!
键盘一敲,保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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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噼里啪啦!”
清脆快速的键盘声,在酒店房间内响起。
林北双手十指快如闪电,在键盘上敲打着,近乎要看到残影了。
电脑显示器上,一串串代码飞速闪过。
很快,林北便有了发现。
果真如他所设想的那样。
能在租车公司干出自己划车再敲诈勒索的事儿来,吴云龙这逼养的,以前肯定也不是什么奉公守法的人。
早些年什么偷看女生洗澡上厕所之类道德败坏的事情就不说了,这些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他是个人渣,但很难从法律层面追究他的责任。
更加没有刑事追责的可能性。
不过,吴云龙可不单单道德败坏............
他曾经干过一个副业,就是从某些网站上,下载一些动作片,然后“分享”给其他人。
当然,不是无偿分享。
是要付费的。
通过QQ联系,然后用百度网盘交易。
每部电影都收费不贵。
骑兵普遍在3块钱以下,步兵3块到10块。
如果客户有特殊要求,想看特殊剧情的电影,比如什么时停啦,公车啦,熟睡的老公之类的,那就得10块钱以上。
要求越多,收费越贵。
靠着干这个副业,吴云龙获利大几十万。
赚了不少。
后来风声紧了,他才转行的。
以为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就没事了?
可一旦步入江湖,就不可能退得出去。
吴云龙此等行为,涉嫌【传播银灰物品罪】
对此,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有明确规定。
传播银灰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银灰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个魂环,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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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继续调查。
很快又有收获。
吴云龙曾经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起因也很简单,吴云龙在酒吧认识了个很哇塞的女的,俩人眉来眼去的当天晚上就找了个地方开会去了。
之后不久,这事儿不知道咋的,被那女人的对象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