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执法严正——徐有功(2 / 4)

样,他微微一笑,“我何不如此这般。”

于是,他在审判颜余庆案件时.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流放三千里,让颜余庆免去死罪。这一“支党”的判决,不但惹恼了来俊臣,也使其他几位酷吏不满,另一位酷吏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则天,请求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处斩,家口籍没,武则天准奏下敕。在古代,皇帝下敕判决是最高最终的判决,任何人都要照办,然而徐有功凭着他执着的——执法应公、守法要正;法是国家的生命,行动的准绳;法不正国家便乱了套,硬着头皮要向武则天强谏。

第二天上朝时,徐有功第一个出班向圣神皇帝奏道:“颜余庆一案请陛下再加斟酌定案,颜余庆与李冲是有一些关系,如违法替李冲收私债,又通书信,但陛下已发布的《永昌赦令》中有李冲、李贞同恶,魁首并已伏诛之说,可见李冲谋反案的魁首早已全部法办,按颜余庆的供状词分析,也只是一个漏网的支党而已。因此根据赦令应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复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对天下人?我圣朝决不能这般行事。”

武则天见是一位身穿从六品朝服的小官敢反驳她下的敕令,而且还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暗喻她不按《永昌赦令》出尔反尔,便一脸怒气地问:“照你说,那什么叫魁首?”徐有功沉着地答:“魁是大帅,首是原谋。”武则天又怒着问:“颜余庆难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应在李冲被杀时就该伏法了,赦后才发觉,可见只是个支党而矣。”武则天的嗓子越来越粗:“他为李冲征私债、买弓箭还不是魁首是什么?”徐有功又答:“征债是事实,但买弓箭与颜余庆也无关。”武则天怒着又问:“二月征债,八月通书,还能不是同谋?”徐有功心平气和地道:“所通书信未见查获,只据口供,而口供也只承认与李冲礼节上寒暄,而且征债、通书也只能归属于支党行为,与同谋魁首怎么也划不上等号呀!”这场朝堂的辩驳,把在场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吓得脸色刷青,正直的官员都为徐有功的前程和生命安全担忧,而徐有功却是“心正不怕天,有理说得过皇帝”。他神情自若,对答如流,没有一点胆怯和惧怕,而武则天开始时怒不可遏,后来她渐渐觉得这位人称“徐无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员所没有的勇气和见识。从她执政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敢于与她争辩论理的官员,特别是谋反案件,她批准杀就杀,从无人与她争辩过。其实武则天很有政治头脑也很爱惜人才,其怒气也慢慢地息了下来,对徐有功道:“颜余庆是支党不是支党,卿再去仔细勘问,奏上来。”

这场朝堂君臣论理答辩,在堂的几百名文武官员似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刀剑争斗,然而使他们意料不到的是,最后武则天竟自己找了个台阶走了下来,叫徐有功再审颜余庆是否支党。可见徐有功已强谏获准,他们长长地为徐有功松了一口气,回朝后徐有功便再审颜余庆,以“支党”罪上奏武则天,最后获得武则天的批准。颜余庆在徐有功冒死与武后激烈的争辩中,终于从死神那里夺回了他生的希望,免去死罪,改为远流,他的家人也得免为官奴。这是徐有功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公正,制止权大于法的冤假错案的第一战,当然也是旗开得胜的第一战。

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职三年,在这三年间他纠正了数百件冤假错案,救活人命数千。三年任满后,被调至秋官,任秋官员外郎,后又升为秋官郎中,负责复核司刑寺的判决,并能参与大案的审理。徐有功到秋官不久,一天他的顶头上司周兴交给他一份案卷说:“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旧唐宗室李仁褒兄弟的谋反案,司刑寺已判为谋反罪,你拿去看一看……”徐有功接过案卷细细地看。他看后就对周兴说:“兄弟俩练武比箭怎能定为叛逆谋反,这不是太冤枉人了,应该马上纠正!”周兴却冷冷地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