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意识到不能再拖下去,于是所有人都一起冲向车秀赫,试图趁他回击的时候抓住被他紧紧护在怀里的江绾绾。
毕竟看车秀赫的样子明显非常在意江绾绾,只要抓了她,男人再强不也得乖乖的束手就擒。
领头的混混眼中闪着阴狠,衬着眼皮上的疤痕更显狰狞。伤到他那么多兄弟抓住一定要他好看,似乎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挥手大喊:“充,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打完去酒吧好好爽一爽。”
一听,本来有些犹豫退缩的混混们瞬间眼神一变,举着棒球棒冲的更猛了。
而江绾绾看着围上来的混混,自然也猜出他们的想法,可是脸上没有丝毫害怕,反而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
在灯塔国时,她可是经常能撞见零元购,更有甚者上一秒还在说话,下一秒就能掏枪扫射。这些混混,对江绾绾来说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心里暗自盘算着:“嗯,差不多了。现在回去刚好能吃个午饭,白易辰他们应该也搬进青南台了。”
然后,江绾绾若无其事地打开自己拎着的黑色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一把手枪,熟练地上膛,动作一气呵成。
在混混伸手要隔着车秀赫的阻挡碰到自己之前,她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碰。”的一声,清脆的枪声打破了混战,伸过来胳膊的混混立马哀叫着捂着胳膊倒地。
鲜血染红了地面,那名混混痛苦地哀嚎着,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本来还要冲上来的混混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他们拎着棒球棍,脸色苍白,身体颤抖着。
他们慢慢地向后退去,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恐惧和敬畏。
崔世美瞪大了眼睛,惊恐地看着江绾绾手中的手枪,双腿发软,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
她从未想过江绾绾看似柔弱竟然如此狠辣,竟敢随身带枪,还敢开枪伤人。
“你以为我为什么每次出门都拎着包,只是为了好看,不,那是因为里面有保命的东西。” 江绾绾拿着精致的手枪,手腕稳稳的对准崔世美,娇媚的脸上挂着冷笑。
“我敢只带车秀赫是因为我本身就不怕,你以为我真的猜不出你们会对我动手吗。”
快穿貌美路人很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