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我是自学的笛子和谱曲,没受过专业的音乐教育!”曾凡实话实说。
“那我不得不承认,你确实是个音乐天才,如果你专业转向音乐领域,未来的成就一定非常了不得!”
......
表演了一个绝活后,曾凡的身边一反刚才的冷清,总有人主动过来结识他,不管是不是真心,先要吹捧一通,然后再探讨一番音乐方面的话题。
可惜,曾凡对他们谈论的什么交响乐,古典音乐,摇滚乐,爵士乐等等都是一无所知,很容易就漏了自己的底。
尽管如此,他也不再像酒会开始那样孤独,也认识了一些人,像伦布朗那样专业音乐人是少数,今晚的宾客大多数是政商界人士,不谈音乐,别的话题他多少也能交流一些。
他的身份这些人也不再是一无所知,有钱人在这个国家很容易获得尊重,哪怕只是表面的尊重,跟谁有仇也不能跟钱有仇,说不定那天就会产生交集呢。
直到酒会散场,那位期待中的大人物也没有驾临,场中失望的人估计不止曾凡一个人。
酒会过后没几天,克劳曼带着女儿来贝拉农场,曾凡答应教爱丽丝吹笛子,小女孩就记住了,老头子显然很疼爱小女儿,曾凡不过去,他只好主动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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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燕送他的钛合金笛子当然被带了过来,曾凡得到笛子后也没少研究,七根笛子覆盖了各个音阶,高中低音都包含了。
尺寸越短音调越高,吹奏相对省力,尺寸越长音调越低沉,对气息要求越高,熟悉之后曾凡就将最长的低音笛带在身边,钓鱼的时候练习吹奏,也是一种对肺活量的锻炼。
父女两个下车后,顺着笛声就找到了曾凡。
“哇,好酷,你这是铁笛子吗?”爱丽丝看到他亮闪闪的笛子问道。
“这是钛合金,不会生锈,比铁的重量轻一些!”曾凡将笛子递给她看,然后解释。
“方便的话,你先教她一些简单的技巧,稍后我也有事情和你谈!”克劳曼笑着说道。
爱丽丝的玉笛也带过来了,曾凡的低音笛她根本吹不动,玉笛相比就容易得多。
笛子的入门说起来也很简单,并列六个声孔,双手各用三个最长的指头按压,嘴巴对着吹孔吹气,声孔上的不同的指头抬起按下,发出不同的声调。
相比指头的动作,吹气的技巧性更高一些,普通人自学难度主要在吹气,曾凡练了大半年,也算是自学成才,有了他的指点,爱丽丝很快就掌握了窍门,玉笛吹出了清澈响亮的声音。
能吹响后,再学习指法,哆来咪发唆拉西,一个个的熟悉,剩下的就是慢慢练习了。
留下爱丽丝慢慢的练习,曾凡和克劳曼到一边说话。
脑变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