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执行十年后,国家逐渐稳定下来,实际统治也已经扩展到全国,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征税,洪武十四年,朝廷开始推行黄册制度,相比于户帖制度,黄册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黄册是一种全国性的户籍册,详细记录了各地户籍信息,包括户种、原籍、现籍、居住地、人口信息以及资产等,与黄册配套的还有记载土地位置、大小、所有权状况的鱼鳞册制度。
鱼鳞册,又称为鱼鳞图册、鱼鳞图、鱼鳞图籍、鱼鳞簿、丈量册,是一种详细记录土地信息的登记簿册。
鱼鳞册的主要功能是为了征派赋役和明确土地所有权,它将房屋、山林、池塘、田地等按照顺序排列并绘制出来,因为描绘土地区域图谱形状类似于鱼鳞片的排列,因而得名。
所谓黄册制度,需要配合里甲制度来推行,普通百姓分为军、民、匠三大类,每一百一十户为一个“里”,每个“里”设有十个“甲”,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按年轮流服役,把每个“里”的住户按照籍贯、姓名、人口、田宅、地亩等逐一登记,呈送上级,每十年更新一次。
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十甲后为畸零。僧道给度牒,有田者编册如民科,无田者亦为畸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
黄册一式四份:一份上交户部,其余三份布政司、府、县各存一份。上交户部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
黄册不仅是征税的依据,也是分配徭役、管理人口流动的重要工具。
无论是“户贴”还是“黄册”,都体现出户籍制度的等级差异,同为大明臣民,在户籍身份上有明显的等级之分,可分为宗室、官绅、庶民、贱民四个等级。
宗室户籍包括皇室和宗藩人口,他们处于等级制度的顶层,宗室户籍不仅不需要承担国家赋税徭役,而且还有许多司法方面的特权,他们如果犯罪,当地官府不允许直接缉拿。
官绅户籍仅次于宗室户籍,他们只需要承担部分赋税役,他们本身就是官僚系统的一部分,互相关照是应有之义,法律上的减免措施他们可以合理合法用到极致,而真正的赋税重担,都需要庶民百姓来承担。
明初期,庶民户籍占有大多数的土地,包括底层的小地主,自耕的农民和佃户,他们需要承担朝廷派发的各种赋税和徭役,风调雨顺还可以勉强度过,遇到灾荒年景,朝廷没有税赋减免,轻则破产,重则家破人亡。
《大明律》规定,禁止庶民家庭养奴婢。
贱民户籍主要就是奴婢、奴仆、罪奴,这些实际上都是宗室户籍和官绅户籍家庭才有,罪奴就是朝廷官员被抄家问斩之后,他的妻子儿女一般被判为罪奴,被变卖为奴婢、官妓或者流放边疆;此外,贱民户籍还包括惰民、乐籍、官妓等。
贱籍户口其法律地位比庶民低,他们没有权利参加科举,更没有权利享受朝廷的各种优待,一入贱籍,世代都是贱籍。
其实不止是贱籍户口,其他几个等级的户口基本上都是世袭,随着人口增多,年代久远,户贴黄册制度执行起来慢慢走样,流于形式。
黄册制度在明朝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各级官员徇私舞弊、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等因素影响,黄册记载日益失真,使得黄册上的全国土地面积总数不断萎缩,严重不符合常理。
洪武末年全国黄册统计人口六千多万,土地八百多万顷,过了一百一十多年,在没有发生大的灾荒和战争的情况下,最近一次黄册重新统计是弘治十四年,人口只剩下五千二百多万,土地不足四百三十万顷,本来应该逐年增加的数据,反而缩水这么严重,稍加对比,傻子都知道错漏的有多厉害。
黄册的内容严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