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最最重要的是,她怕鬼,家里晚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她会吓死的。
思来想去,好像她能干的就是写稿子了,写稿子是脑力活,而且不用在规定岗位上班,工作灵活有弹性。
徐冬麦是一个书虫,当年管仓库的时候天天看闲书,知识储备还是可以的,以前也在意林上投过文章,中过好几篇。
这么一想,写文章是条出路,徐冬麦说干就干,这半个月写了几篇文章试试水。
徐冬麦努力写稿子为了多吃肉,以前她虽然过的不是大富大贵的日子,但也不缺吃喝,魂穿70年代,一天天的能吃饱都不错了。
如果能靠写稿挣到钱最好不过,虽然杨嵩的津贴能养活家里五口人,但谁会嫌钱多?
挣到钱了就把钱送给原主的父母,占了他们女儿的身体,虽然不是徐冬麦的意愿。但总归占了别人便宜,原主爹又那么疼原主,徐冬麦有点良心,有钱了不会亏待他们的。
如果不能徐冬麦只能靠老公养了,反正原主给徐冬麦打下了好基础,有退路在,徐冬麦也不在怕的。
没想到昨天峰回路转,老天爷送徐冬麦那么大一个金手指,砸的徐冬麦昨晚高兴的睡不着觉。
现在稿费成了徐冬麦以后拿出物资的借口了,要是真挣到稿费了,以后就不用拿徐建国做借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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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两次还好,久了孩子们要起疑了。
别看两个孩子一个八岁、一个六岁,脑袋瓜子聪明着呢。
要是她交代不清楚粮食来源,古板的杨致远第一个大义灭亲。
哎!一边骑单车一边心里叨叨,怎么还没骑到县城?大夏天的又热又闷,原主好吃懒做惯了,踩个单车都没力气。
一个小时的车程废了徐冬麦半条命。
一到县城她先去邮局寄稿子,上一周徐冬麦来县城邮局买了报纸和杂志,花的还是大儿子攒的零钱。钱是花一分少一分,不过钱没白花,徐冬麦在报纸里看见了征稿信息。
按照征稿的主题和内容,徐冬麦这一周结合着印象里这个时代的行文风格写了几篇文章。
不知道能不能中,投了再说。
这年头买报纸的少,卖不完都被分着拿回去糊墙了,徐冬麦白净温婉,穿的衣服没有补丁,看上去家里很富裕。所以杨敏对徐冬麦印象深刻,记住她了。
看到徐冬麦来寄稿子,杨敏稀奇地说道,“你真写出文章了?”
“嗯嗯。”徐冬麦没想到她问她一嘴,淡定的点点头。
“你可真厉害。”杨敏佩服地说道,上一次徐冬麦来买报纸和杨敏闲聊说过,她想试试投文章,杨敏没想到她执行力这么强。
“害,这有啥,都不知道能不能被选上呢。”徐冬麦摆摆手,她心里也没底。
“能不能成先不说,光是你这份勇气和毅力就让我佩服,同志你放心,我给你看着回信,一定能成的。”
现在的人真热情哈,徐冬麦看着给自己揽事的杨敏,道谢过后离开,找了个没人的角落从空间里取出两斤五花肉、一个大西瓜、一袋鸡蛋挂面、十斤精米,去三弟徐满粮家里。
说起徐满粮也是个极品,为了吃口肉给肉联厂工人做上门女婿。被村里人说三道四,嫌弃的很。
这年头条件再差也没人想给做上门女婿。
偏偏徐满粮还觉得做上门女婿光荣,面对村里的长舌妇,他一点也不害臊,还说,他凭本事吃肉的,凭什么看不起他?是不是家里儿子嫉妒他能靠女人?
吃软饭吃出自豪感也是没谁了。
说实在的,徐满粮做张家女婿,一点亏没吃,张萌萌是原主的高中同学,上学时徐满粮接送原主认识了张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