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美,如此看我是没白来,的确好过满世界一个颜色的灼热之地。”
孙闵坐在文起身后,猎杀者跑的飞快,一溜烟跑出部落四五里,距离不算近,且背负两人,包带武器装备,这般沉重,竟然大气都没穿上一口,中间,纵跳飞跃数个拦路大石,看都不看上一眼,轻而易举,家常便饭。
一路奔驰,跳跃,文起目光所及并没发现新的生物,恐熊、远古大角鹿都是荒芜之地所有,只不过身体发光,萤光虫也算不上新鲜生物,家里漫天都是。
倒是在跃过第三个拦路大石,文起见到右侧石壁上有三头猎杀者正在分食一头发光的副栉龙,对于掠过身下的文起满不在意。
“诶,这东西好玩。”
就在文起打算返回部落时,孙闵突然指着身前草丛中一只发光的“狗”,好奇道:“这是狗吗?怎么头上还有个灯泡,尾巴尖也是亮的。”
孙闵作为遗弃者是无权接受尖碑提供的情报,没有情报的他就是一张白纸,对啥都好奇。
文起不同,早在驯服猎杀者时便将暗黑地下城中的奇异生物在图鉴中看了一个遍,不能样样对上号,但也八九不离十。
只是这头灯泡犬,让人有些唏嘘。
闻声,目光顺着指尖望去,却见一只长相极似狗的生物,优哉游哉走出草丛,大小不过一个小臂,甚至还要小些,圆嘟嘟的身体,短小的四只,猛一看就像是个大虫子,要不是它头像京巴犬,只是嘴又咧到耳朵下三寸,文起绝不会往狗的身上想。
对照图鉴望了好一阵,这才确定眼前这个家伙就是图鉴中呆萌的灯泡犬,无毛,皮肤褶皱,粗糙,面扁平,头顶有一柔软如触须般的肉管,一头连接天灵,一头则是猫眼大的发光球,悬在头顶,摇摇摆摆,不知何时会掉下来。
尾巴短小,像是一个突起,尾尖也有一个猫眼大的发光球,两球交相呼应,将丑陋却不失呆萌的灯泡犬照的更加可爱,令人有种想要抱回家的冲动。
“遇到便是缘分,跟我走吧!”
不待孙闵开口,文起破天荒的将灯泡犬一把揽在怀中,小家伙初时惊惧,在文起怀中瑟瑟发抖,一双大如汤勺的眼睛,惊慌的望着文起,并没有挣扎反抗,这点到与图鉴中介绍信息一致。
在发现文起对它并无恶意,这个小家伙倒是非常乖巧,甚至很大胆,慵懒的爬上文起肩头,似犬非犬的叫了两声,头顶,尾尖,猫眼大的灯亮的更盛了。
这还没驯服,不知道驯服后,这家伙会多亲人。
尖碑漂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