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身上都涂抹了走尸的血,美丑已无从分辨。
除了有点恶心,倒也没别的不适。
这让唐苜茸更加安全,未遭遇任何骚扰。
然而,进入苏州后,路况变得不太平。
大量走尸如蚁群般遍布,高速公路上也不乏其身影。
走尸堵塞了通往中古的道路,众人不得不退至一座小山避难。
这时,一群年轻人从山下奔来。
“猛哥,越来越多的走尸往中古方向去,我们过不去了。”
猛哥是个四十岁的中年汉子,身高一米八五,体格健硕,人如其名。
他被众人推举为临时领袖。
刚才报信的年轻人是猛哥派去的,但他带回的不是好消息,而是山下走尸数量激增。
“妈的,看来这些走尸都是去围攻秃顶山的。”
“之前阿欣还说,吉艾人要消灭所有幸存者,秃顶山是幸存者的最后净土,现在恐怕他们自己都难保了。”
“我觉得,现在再去秃顶山等于送死。”
众人听了猛哥的话,都觉得颇有道理。
毕竟,走尸遍地,他们亲眼所见。
“妈的,水里有怪物,地上有走尸,这日子还怎么过。”
“还好我们现在安全,这些走尸的目标是秃顶山,但我们也不能长久待在这里,得找个藏身之处。”
猛哥召集众人开会。
会议的主题是尽快离开此地,最好远离中古平原这片土地。
这群人里有个叫唐苜茸的,她不愿意离开中古这个地方。
她千辛万苦来到这儿,秃顶山在她心里就像最后一块干净的地方。
现在,这块心灵的净土眼看就要被僵尸大军包围,她一时间难以接受。
如果秃顶山守不住,这世上哪里还有安全的角落呢?
水里、陆地上,到处都是行尸走肉,也许只有天空才是最安全的吧。
唐苜茸没心思参加猛哥组织的会议,她悄悄往角落挪了挪。
她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哪儿也不去,就想看看秃顶山这次能不能挺得住。
虽然她看不见秃顶山的状况,但可以通过听阿欣的广播来了解。
只要阿欣的广播不停,就意味着秃顶山还在坚守。
这时,猛哥主持的会议也结束了。
大家决定等等看。
等所有僵尸都进了中古,那时再走应该更安全。
现在只能留在山上等待。
他们的物资还算充足,路上也搜集了不少食物。
于是,大家纷纷卸下装备,用山上的泉水清洗身上的血迹。
这么热的天,血粘在身上,既臭又恶心。
万一山下的僵尸上来,可以用树叶点燃,用烟雾驱散它们。
“大家都洗洗身上的血,看起来也怪吓人的。”
猛哥让大家清理干净身上的血迹,这让队伍里的一些男同志心里有了点小期待。
这种情况挺危险的,一开始可能相安无事,但时间长了,那些男人可能会暴露出野性,特别是对那些长得好看的女同胞,她们可能会成为目标。
唐苜茸有点急了。
“怎么办,我得想个什么法子呢?”
唐苜茸只是担心,现在还有一半人没洗掉血迹,这些人要么胆小,要么模样不错。
这层血迹仿佛成了她们最后的防护罩,既能防僵尸,又能遮掩容貌。
唐苜茸清楚,这不是长久之计,山上没有僵尸,没法补充新鲜血迹,等血迹干了自然脱落,防护也就没了。
唐苜茸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但想不出什么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