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算不上好武器,不过六寸长,布满铁锈,连护柄都没有,但比空手强。强得多。罗杰在他面前的空中挥舞着它,只是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看到它。这感觉很好。活下来的机会大增。
“好吧,”罗杰道,“接下来谁上?”
另外两个人往两边挪了挪,用手掂量着手里的刀子,想从他身边过去,但他们似乎并不急着冲上来。
“我们能搞定他!”斜眼男声,他的同伴看上去对这点不太确定。
“或者,你们可以拿走这些。”罗杰张开紧握的拳头,现出刚刚朗福特给他的硬币,“放我们离开,这些给你们。”他又挥了两下匕首,以壮声势,“我看你们就值这几个钱——就这些,别多想,好吗?”
斜眼男朝地上吐了口痰。“我们能搞定他!”他嘶吼,“你先上!”
“你他妈先上!”另一人喊。
“接受我的提议吧”罗杰,“这样谁都不用上,谁都不用死。”
被罗杰击倒的人呻吟着,在地上翻滚,似乎颇有警示作用。“好吧,你这个该死的北方杂种,好吧,我们接受!”
罗杰咧嘴而笑。他盘算要不要把钱扔给斜眼男,然后趁其分心一刀刺去。他年轻时也会这么做,但他决定不这么做。何必自寻烦恼呢?他一扬手,把硬币扔向身后街道,那些钱一路滚到墙边。
他和两个强盗心地兜圈,每一步都让他们更接近硬币,也让自己更接近安全的位置。位置很快调换,罗杰顺街道步步后退,匕首始终横在身前。等间隔了十几步远,那两人蹲下身,开始捡拾地上的硬币。
“我还活着。”罗杰加快脚步,一边低声自语。
活着就是幸运。只有傻瓜才会认为,他有多么强大,任何一场战斗都不足以置他于死地。事实上,不论一个人多强大,如果自以为不会阴沟翻船,那就太傻了。刚才能迅速制服身后的人是幸运,另两人动作慢也是幸运。打起架来他一向幸运,所以他还活着,但不幸的是争斗与他如影随形。不管怎样,他觉得今表现不错,至少他没杀任何人。
有人拍了拍他的背,他立刻转身,匕首蓄势待发。
“是我!”那位自称朗福特兄弟的个子抓住他的双手。罗杰差点把领航员忘了,领航员肯定一直待在他身后,完美地保持沉默。“干得好哇,罗杰先生,干得好!真的!我发现你也颇具赋!我很期待与你共赴旅程,真的!码头在这边!”着,他大步向前走。
罗杰瞟了身后两人最后一眼,他们仍蹲在地上捡硬币。他扔下匕首,快步追上朗福特。“你们领航员从不战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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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不,我们中有些人会徒手格斗或精通各种武器,有的还挺厉害的,据可以相隔百步击中海上的海鸥。不过我不会,那不是我的风格。”
“从来不是?”
“从来不是。我另有所长。”
“你去了那么多地方,应该遭遇过不少危险。”
“是的,”朗福特兴奋地,“是的。所以躲藏才是我众多卓越赋中最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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