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5章 该把事情说清楚(1 / 2)

贾勇把自己在北明公司的薪酬大部分都用在了家里的日常开销上。贾勇这么做是心甘情愿的,毕竟他和阿德丽亚娜是夫妻。贾勇有的时候也愿意卖弄自己的厨艺,来维持一家人的和谐关系。

罗雪娟爱吃家乡菜,她也喜欢贾勇做的饭。她和王海英在一起的时候,饭都是她做的。离开王海英以后,她住的地方没有做饭的条件,她吃得就很凑合。

和贾勇住在一起后,她也不过问伙食的事情。罗雪娟对花店的生意还是很上心的,她总想多做几单生意,把当天进的鲜切花尽量卖完,减少损耗。她每天下班回来比较晚,回来就吃现成的。

还有一块费用就是孩子的花销。罗雪娟每天早出晚归,贾勇在家里,自然是贾勇照顾孩子。孩子缺什么了,都是贾勇出去买。罗雪娟从来没有问过孩子花销的事情。

这个孩子是罗雪娟和康乐的。康乐给罗雪娟留了一笔钱,罗雪娟自己的花店也有收入。这个孩子的费用是不是应该由罗雪娟承担?

贾勇自己也有生意要做。现在家里有个孩子,孩子妈妈又整天看店,贾勇不忍心放下孩子一个人在家里,他就等于被拴在了家里,当起了保姆。

像罗雪娟说的,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家里,贾勇担心孩子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出危险。那样的话,贾勇不仅要承担对康乐道义上的责任,还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按照巴西的法律,贾勇不是这个孩子的监护人,他把未成年的、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一个人长时间单独留在家里,性质形同软禁。

贾勇如果出去工作,这个孩子怎么办?贾勇觉得这要跟罗雪娟商量,毕竟她才是孩子的监护人。

想来想去,问题的源头还是在他和罗雪娟的关系上。对这个关系的界定不一样,处理这些问题的方式也就不一样。

贾勇觉得不可思议,罗雪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竟然会拒绝贾勇的求婚。

罗雪娟一个单身女人,出国以前别说讲葡文了,英文也不会讲几句。她和有妇之夫的老板康乐有了私情,她就撺掇着同样也不会说外语的康乐跑到国外生活。

罗雪娟一个从小没有得到父母亲关爱,不喜欢孩子的人,为了在国外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跟自己的老板康乐有了孩子。

罗雪娟挺着大肚子飞了上万公里来到人地两生的异国他乡把孩子生下来。老板康乐走了,把她和没有出世的孩子留在了这里。

这个时候,垂涎罗雪娟姿色的老周,以帮助朋友照顾怀孕女友的名义接近了她。在罗雪娟怀孕生产的那一段时间,不管老周的动机如何,他确实是唯一帮助过罗雪娟的人。

罗雪娟和老周发生关系,对于处在那种情况下的罗雪娟而言,可能是她获得老周帮助的一种办法。

罗雪娟带着孩子,委身于老周,解决了老周的生理需要,也成为了老周经济上的一个负担。

老周做走私起家,转行做正当贸易又折了本,经济上不宽裕。一个没有劳动能力的罗雪娟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她们的开销对于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吃饱一家人不饿的老周来说,是个麻烦。

老周发现自己不是做贸易的材料后,就转行做起了帮新移民解决各种问题的服务业。在大陆海关犯了事跑过来的王海英成了他的大客户、摇钱树。

为了帮王海英解决身份问题,从王海英那里赚一大笔钱,老周把通过生孩子已经获得合法居留身份的罗雪娟介绍给了王海英。

王海英和罗雪娟结婚,获得了合法居留身份。老周从王海英那里挣了一笔钱,还把养女人和孩子的成本转嫁给了王海英。

贾勇觉得罗雪娟嫁给王海英是迫不得已的。在王海英的公寓,王海英作为罗雪娟的合法丈夫,居然容忍老周在客厅隔壁他的卧室里和罗雪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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