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我真的好感动。”
其实,路风想告诉陈玉琪,如果他想躺平的话,随时都可以躺下,而且可以躺得很舒服。
但人这种东西,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要有一点追求。
不拿第一,他浑身难受。
拿了周票房冠军,如果不能拿月票房冠军,他还是浑身难受。
这个病,没治了。
“路风,你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吗?”
“我当然记得。应该是2010年9月初,刚刚开学没多久,你放学来找倩儿,穿了一条碎花裙子,扎着一个马尾,笑得很是可爱。我背着书包回家,在我们学校门口那个拐角,我看到了你。我感觉那一瞬间,时光都慢了下来。”
路风的记性很好,穿越重生回来的所有细节,都跟电影镜头一样,储存在他的脑海里。
只要有需要,他随时可以翻出来,给这些女孩子一些甜蜜暴击。
“路风,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这个问题有点尖锐。
因为,路风不记得了。
好像不是一见钟情。
好像也不是日久生情。
但忽然在某一次的回眸当中,他发现,自己已经忘不掉陈玉琪了。
“琪琪,我记性不好,有点想不起来了。反正从第一次看到你,我就对你充满好感,心里想着,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子,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路风,那你知道吗?我从好久以前就喜欢你了。那时候,你可能都不知道我是谁。但倩儿时不时会提到你,告诉我关于你的事情。比如,你读三年级的时候,被一条流浪狗咬了,倩儿说你请了好几天的假没去上学。”
靠!
倩儿这个多嘴的八婆!
我被狗追着咬,都要告诉陈玉琪?
路风真的有些无语了。
其实,倩儿才是他的青梅竹马……倩儿跟他一个小学,一个班级,上初中,短暂分开了三年,不过,到了高中又是一个班。
但倩儿是一个社交牛人,跟谁关系都很好,说话大大咧咧的,路风一直跟她当哥们儿处。
“路风,你还记得,你为什么被狗咬吗?”
陈玉琪没有笑话路风被狗咬这件事,而是闪烁着一双动人的大眼眸,静静的看着路风,仿佛在期待什么。
“不记得了。毕竟,这么久的事情。我只记得,打完狂犬疫苗之后,特别的疼。”
对于路风来说,小学三年级的事情,可不是10年前,而是20多年前的事情了,谁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而且,重生穿越过来之后,两世的记忆重叠在一起,让他的很多记忆,都变得有些模糊了。
用计算机术语来说,这两股记忆明显不兼容,造成了大脑cpu运转缓慢,系统紊乱,随时宕机。
“路风,那个人是我。”
“是你?什么意思?那条狗是你养的?你放狗咬我?”
“路风,你是为了帮我,才被狗咬的。你这个混蛋,这么重要的事情,你都能忘!你快给我回忆起来!要不然,只有我一个人感动,我太吃亏了!”
听到路风怀疑,那条狗是自己养的,是自己放狗咬他,陈玉琪真的差点气的暴走。
明明是一件令她很感动的事情,被路风这么一说之后,突然变成了搞笑片。
放狗咬他?
这是什么神经病展开?
“原来是这样。”
听陈玉琪解释完之后,路风这才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那个眼镜妹,长得像小豆丁一样的人,是你?”
“没错,是我!”
陈玉琪气鼓鼓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