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一只倒霉的兔子。
倒霉的兔子遇见诸葛策,跑不了填满五脏庙的命运,他点好篝火,把剥皮洗干净的兔子架在上面烤。
烤肉的香气在四周弥漫,诸葛策拽下兔腿,刚放到嘴边,一道身影飞快掠过,把剩下的烤兔抢走。
“兔子这么可爱,你忍心吃。”他边啃兔腿,边说道。
“生的肉我都能吃,更何况烤熟的兔肉,听说大王要去血衣堡?”
白衣衫,束着长发,青丝似柳如絮,墨绿色斗蓬,腰间悬挂一圈寒冰雕刻成的蓝色羽毛,木头鹦鹉。
来人正是前百鸟杀手鹦歌。
以前在她罗网做任务时,确实吃过生肉,喝过露水。
诸葛策把啃干净的兔腿扔掉:“鹦歌姑娘该不会认为,这五年会让你们混过去吧,那寡人岂不是太亏?”
“正好我的钱花光了,这趟出任务,大王想必不会太小气吧。”
鹦歌的消费能力太强,而且诸葛策女人名下产业,赚钱更是一流,只要进店铺里女人,无不是大包小包出来。
鹦歌更是属于购物狂,连白凤和墨鸦的钱都不放过,还打着他们三人是最好朋友的名义,强行“借”走两人钱袋。
导致后来白凤和墨鸦绕着她走,生怕把他们身上值钱东西都“借”走。
“鹦歌姑娘消费能力一流,怎么不考虑找个男人,到时候他负责赚钱,你负责消费。”诸葛策打趣道。
“天底下还有这种好男人?”鹦歌摇了摇头,专心对付手里的烤兔。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鹦歌姑娘如果不嫌弃,寡人愿意养活你,国色天香内衣坊,香水坊,首饰店,忘忧酒馆,消费一律全免。”诸葛策打量着秀丽的少女,心思再次活络起来,这种美人当然要收入后宫,由他每天亲自“照顾”。
诸葛策风流韵事远扬,他后宫那么多绝世美人,鹦歌不想沾染。
“大王的这些话,还是留着骗无知少女吧,对我来讲不合适。”鹦歌把吃的干干净净的骨头扔掉,诸葛策提出的诱惑确实很大,但后半生幸福岂能儿戏。
诸葛策有些好笑:鹦歌分明就是无知少女,哄骗起来有的是时间和机会,绝对逃不出自己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