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的人的洪流堵塞住了;在这洪流中,有向内流的,也有向外流的。人行道则被蜂拥而来的无数行人踩得发黑。当我们看着那一排华丽的商店和富丽堂皇的商业楼宇的时候,简直难以确认这些楼宇和我们离开的死气沉沉的广场那一边是紧靠在一起的。
福尔摩斯站在一个拐角顺着那一排房子看过去,说,“让我们想想看,我很想记住这里这些房子的顺序。准确了解伦敦是我的一种癖好。这里有一家叫莫蒂然的烟草店,那边是一家卖报纸的小店!再过去是城市与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一直延伸到另一个街区。好啦,大夫,我们已完成了我们的工作,该去消遣一会了。来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到演奏提琴的场地去转一转,在那里一切都是悦耳的、优雅的、和谐的,在那里没有红头发委托人出难题来打扰我们。”……
“感觉这一大段描写没什么用,太累赘了。”
安普认为,在推理小说中,不能有太累赘的东西,分散读者注意力,而这样一大段对于地方的描写,在他看来就是分散读者注意力,要知道就连他这个英国人都没有什么代入感,更不用说不是英国人的读者。
“我只是想知道红发会的所在地,并不想知道什么郊区银行,还有什么餐厅的资料。”
说起来这篇红发会的用词还算是简练,准确来说是恰当,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这样一大堆?安普不傻,所以很快就想到会不会是破案的线索,于是乎安普又倒回去,把那一长段详细看了看。
补充一句,之前是没有看仔细的。
看完之后,安普摇了摇头:“看来是我想多了,没什么用。”
对于这个案件安普目前是雨里雾里,这个红发会肯定是有猫腻,但他请个人抄书,完全没头脑。
读者没头脑,但书中的主角,也就是福尔摩斯好像已经看穿了真相,这让安普非常的懵逼。
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