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宅。
陈忠笔墨流转之间,勾勒出山景夜色。
月低山高。
孤松生于悬崖一侧,树冠繁茂,傲世群峰。
狱头周洪匆匆走来,擦着头上的汗,着急地说:“陈典史,县尊他……”
陈忠收笔,看向周洪,平静地说:“孙婆娘这一份礼物,够他吓破胆了吧。这是一次警告,希望他能明白我们的良苦用心。”
周洪一跺脚,哀叹不已:“孙婆娘没吓着县尊,她,她掐错人了!”
陈忠脸色顿时阴沉下来,搁下毛笔:“怎么回事?”
周洪将事情说了一遍。
陈忠鼻子拱动了下,恶狠狠地看着周洪:“蠢货,这点事都办不好!回去问清楚顾知县与孙婆娘说了什么,告诉她若是胡说,没人能保她活!”
周洪连连点头:“她不会说,毕竟案情明朗,她又无钱财赎刑,一百杖下去,能将她打死。为了活下去,她也会好好配合,日后行刑之人都是咱们的人。”
陈忠平复了下情绪,摆了摆手:“让刑房把卷宗给县尊送过去吧,他是知县,想要卷宗我们不能捂着不给。”
确实,无论吏员再猖獗,也只能在暗处使绊子,不可能在明面上公然对抗知县。
知县毕竟是一县之主,手握处置吏员的权限。
归根到底,吏员并非朝廷官制之内的人物,说开就能开了。
当然,没有几个知县愿意得罪所有吏员,每一个吏员背后,都有着一定的关系网,对地方上十分熟悉,有话语权。
没吏员这群人帮衬着,知县想要治理一个县,就两条腿,想都别想。
周洪答应,转身去安排。
顾正臣坐在二堂,抽出女监卷宗。
共两份:
一份卷宗是孙娘的,一份卷宗是郭梁的。
展开孙娘卷宗,仔细看去。
案发时间:
七月十六日。
案情:
亡夫孙八托梦孙娘,孙娘三更掘坟,挖到了郭梁爷爷的坟上。赶夜路的行商发现,吓坏之后报给里长,当场逮捕。
卷宗中的供词倒也是清晰,毕竟现场抓到的人,想狡辩都没有办法。
另一份郭梁的卷宗,主要是证词,哭诉自家爷爷的坟被人挖了,当孙子的大不孝,家门口的坟都没守好,对不起老人家。
翻来覆去看着卷宗,审视着孙娘的供词,其中一句“只要给我丈夫换个坟,我儿子就能回来”的话引起了顾正臣的注意。
周洪也提到过这句话,孙娘的儿子失踪了。
但奇怪的是,没有人在乎这一点,也没有人询问一句,问了刑房中人,县衙也没有为此立案留有文书,更没有派人找寻。
一个大活人失踪了,县衙不闻不问,全然装聋作哑,只盯着掘坟一事不放,这就有些令人费解了。
案中案,必须两个都查清楚,否则这些卷宗送到应天府,送到刑部,也会被打回来重新审理。
代审此案的是县丞刘伯钦,他在句容两年半了,不会不清楚这点关节。
顾正臣拿出一枚铜钱,在手中之间翻动着,陷入沉思。
这件案子说大不大,只是掘坟。
可关系到案中案,人口失踪之事,还需要仔细盘问与调查。
还有一个问题。
顾正臣看向卷宗。
孙娘的丈夫死了两年多了,孙娘会在每年的清明、中元节、重阳上坟,此外,还有其死去的日期,也会去上坟。
明代上坟不像后世,很多人以工作忙碌,路程远,说不去就不去了。
在明代,墓祭之俗深入民,一次都不可能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