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贾一茜不愧有“百灵鸟”之称,她的嗓子的确被上帝吻过,她唱的第一首歌是《大海航行靠舵手》,唱出了那个时代的气势,接着她又唱了《东方红》,最后竟然是和新任的大队书记一起唱的《一定要把胜利的红旗插到台湾》,那些铿锵有力的歌曲,曾经那样鼓舞人心。
叶志军居然唱得大汗淋漓,歌曲结束很久,他还陶醉其中,直到张金梁给递上温热的毛巾,他擦了一把,“小张同志,你这个伯乐不错,这百灵鸟一样的嗓子,实在不应该浪费,小贾自身条件不错,有机会,我介绍你到县歌舞团去,那里才是真正施展才华的地方,今天就到这儿,我还有事!”他释放完热情,就回到曾经是老梁办公的地方,他去的时候,贾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
“你做甚?”叶坐在椅子上。
“我收拾我自己的东西,我曾经主持一段全面工作,你来了,我就该到我该去的地方!”
“噢,你继续,贾副书记,我知道你有情绪嘞,我也反对他们这样安排,可是……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今后一段日子,我们要在一起工作,基层工作,我没有做过,你比我有经验,且轻车熟路,这里的人和事,你都比我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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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积极配合你的,放心!”贾识字不多,经常性不读书不看报,很多事都是他带报纸回去,贾福生念给他听,给他说其中意思,所以东西很少,双手一卡,卡着就走,望着他的背影,叶志军顿感春风得意。
天气逐渐转凉了,风象被惯坏的孩子,我祖父李精妙夹着我,一只手用小瓦罐拎水,浇我家那爿宅基地上的山芋秧,去暑萝卜白露菜,这是时间的节点,在节点到来之前,我祖父已经从十里集他好朋友李精伦的养鸡场拉来一车鸡粪便,他要赶在去暑前,把萝卜种下。
第36章:
我六岁那年,发生了许多事,其中,我能够深刻记得的,就是我上学了,学校分两三地方,我第一个学校是在李建武家,教我的是他的大女儿李淑云,我祖父送我去的,他专门请小木匠贾令才给我做了凹腰的板凳,学校就是比家里好玩,人多,且有女娃子,在那里,我既是孤独的,又是幸运的,孤独的是我和李子丹上的不是一所学校,他跟着父亲李建辉上很远的地方上学,我和小普一个班,那家伙生得白嫩,招女孩子喜欢,他孤立我,不让女孩子和我玩,年长我些许的李瑞芹和李红霞倒是护着我,那会儿叫耕读班,在同一个班里,是两个年级,她们二,我一,放学后,我通常一个人走家后回家,那里冷僻没有路,我和小普成了冤孽活对头,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并且成为家常便饭,但我从不把这种事,告诉我母亲,她活在夹缝里,通常要侧身避祸,生而为人,咋就活得这样艰难?我经常咬牙切齿,铆足了劲,把狠和恨种在心里,希望积蓄力量,有朝一日,象我后来看过的电影《ZORRO》的主人公一样,行侠仗义,释放心中堆积的快意恩仇,相同的东西还有《王子复仇记》,虽然文字和格调不同,但快意恩仇相似,它是诱因,诱发我写东西,并且从13岁开始,诱发我当作家的梦,梦做了几十年,仍旧无法圆梦,别人也许是为了追逐名和利,我则是为诠释爱恨情仇,它淤积的地方已覆篑成山,不掘心渠不畅。
我童年和少年,虽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隔壁李建松家,他个子不高,脑袋踢圆如球,他的女人朱九红身材高大,皮肤细腻,我就象是他们的孩子,我之所以喜欢去,是因为李建松的故事,又长又曲折,别人早已经不耐烦了,我却听得津津有味,并且时不时要发问,每当夜色如水,静谧的风吹过草木灰覆盖的炊烟,我就支起一支胳膊,在他家桌前,听他娓娓道来,我是如此陶醉其中,有时连我上课,也还在想那些事,我大姐李淑云经常去我妈那儿告状,说我心